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第一次建筑工程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盐建建筑〔2013〕1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全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推动全市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全市第一次建筑工程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全市所有在建的建筑工程。检查内容:工程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行为以及工程的实体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等。检查用表按上次检查表格执行。
二、检查分工及时间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的综合检查,市本级项目由市城乡建设局直接组织检查。
各地须于2013年5月15日前完成检查,并将检查通报、信用平台自动生成的汇总表等以书面形式报至市城乡建设局。检查期间,市城乡建设局将组织人员随机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相关要求
1、各地要充分认识综合大检查在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得分和“两场联动”工作中的重要性,要严肃检查纪律,认真开展本次检查工作,确保对所有被检查工程的检查评分客观公正。
2、各地可探索将日常检查、二季度开展的针对危险性较大分布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整治与综合大检查相结合,并将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内容纳入综合大检查体系。检查活动不得影响正常施工秩序,对检查中发现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确保检查成效。
3、各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进一步完善综合大检查工作。对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等是否在岗要按LBS定位系统的考核情况确定,凡到岗率不达标准的即视为不在岗。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须及时将得分情况和存在问题输入到“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平台”中,有条件的,鼓励在检查现场将得分情况和存在问题同步输入。
特此通知。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3年4月10日